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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授权 阳光激励 有效监管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大制度体系介绍

来源:admin 时间:2020/9/14 11:54:57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字方针”内控制度体系,是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充分授权、阳光激励,三者共同发挥作用,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启迪管理制度的基石。在具体操作上,通过构建“法人权”、“财务权”、“经营权”三权分立管控模式,推行董秘制度以及垂直财务管理制度(即财务总监制度),统一行使法人权(管住公章)和财务权(管住财务章),实现有效监管。

一、充分授权(经营权)。一是实现对经营团队的充分授权。具体来讲,对于新设公司,按照净资产10%和总资产20%百分比,对股东会、董事会、总办会逐级授权。二是对于公司外派董事和投委会委员,充分授权,可直接发表意见或请示部门负责人后发表意见。

二、阳光激励。将公司投资收益与个人利益联系起来,公司上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扣除作为通道或是集团重大战略部署等业务后,将优化后的净利润10%分配至经营团队,其中50%以上分配至经营团队一把手。

三、有效监管(法人权、财务权)。经营权完全下放的前提是有效监管。一是推行董秘制度。在启迪的董秘制度里,各子公司(不论层级)董秘均由总部委派,向启迪控股董事会秘书汇报工作。董秘级别为二级公司董秘为副总级别、三级四级公司为部门级别,公司的重大活动、所有的高管会议董秘必须参加,每月需向总部报送公司总办会纪要。董秘负责该公司的合同章、公章及公司其它重要章证管理,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授权角度监督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权执行情况。二是实行财务垂直管理。各子公司(不论层级)的财务总监,都需要总部审核确定,由总部委派,向总部财务总监汇报工作(二级公司和重要公司由总部直接任命,二级以下公司由上级公司推荐、考察,报总部最终审批)。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该公司的财务章证管理、资金管理等事宜,从财务运营角度监控公司的运行情况。在董秘和财务总监的有效监管下,原则上各个子公司自主制定经营计划,在分子公司需要总部进行资源支持时,总部再进行判断参与决策。